违规披露重要信息,603803两名董事获刑
导读 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瑞斯康达两位董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瑞斯康达两位董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瑞斯康达9月1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月杰与董事朱春城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回溯前情,瑞斯康达于2025年7月5日收到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经与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
